涌山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及保费征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和赣人社发〔202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增强养老保险意识,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参保率和续保率,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全面让我镇居民享受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红利。
二、参保对象及缴费档次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可以在涌山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人员也可参保。
(二)缴费档次
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 号)明确的 11 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 4000 元、5000 元、6000 元三个缴费档次,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元、1000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等14 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参保缴费补贴及激励机制
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省、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相应财政补贴,当年缴纳才能享受,中断补缴不享受。从2022年6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缴费800元补贴75元,缴费900元补贴80元,缴费1000元补贴85元,缴费1500元补贴90元,缴费2000元补贴95元,缴费3000元补贴100元,缴费4000元补贴150元,缴费5000元补贴190元,缴费6000元补贴230元。
(四)优抚对象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留每人每年 100 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 乐平市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 100 元,缴费补贴标准为 30 元。
三、缴费方式及期限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政府代缴外,其他参保缴费人员一律进行缴费。(1)缴费在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将足额的保费存入已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卡内,由市税务部门定期批量扣款或者在银行网点柜台人工进行缴费;(2)微信缴费,关注“江西省税务局”进行缴费;(3)支付宝“赣服通”,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点击“赣服通-生活号”,点击“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后选择档次支付成功即可。缴费时间段为当年的1-12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各村(居)要将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细化分解,做到支部书记亲自抓、亲自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各村(居)有一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对本村(居)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了如指掌,对本村居民未参保人员进行跟踪,继续引导其自觉主动缴费,拿出工作措施,排出日程表,立马行动,力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面缴费”的目标。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以涌山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算清“长远账”、“明白账”,积极引导全镇居民早参保、高缴费、长缴费,引导提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进一步推动提高待遇领取水平。同时引导全镇居民自觉到银行缴费、手机缴费成为常态,杜绝保费安全隐患,确保完成保费征缴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
镇劳动保障所将对各村(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在年终考核评选高分作为依据;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进行通报,工作例会对各村(居)每半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排名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