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针对小餐饮、小旅馆等“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文娱场所、医疗机构、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寄递企业、群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和农家乐、旅游民宿、“剧本杀”、私人影院、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场所在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排查整治占用、锁闭、封堵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救援通道以及建筑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重点排查清理二楼及以上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拆除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出口通道畅通。
三、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除清理工作;经劝导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通告》第一款所指的违规行为,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投诉,共同维护我镇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涌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